分类导航
市政府安委会机构信息
关于进一步加强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06日

德安发〔2016〕4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10月28日,市委、市政府先后召开常委会议、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为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今冬明春安全生产工作,保持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推动安全生产
  当前,正值第四季度,雨雾、冰雪、大风等恶劣天气增多,各类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旺季、交通运输繁忙,企业超负荷、超能力生产现象时有发生,而且冬季属于农闲季节,一些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活跃期,学生放寒假、春节农民工返城也会增加不安全因素,这一时期历来是事故的高发期。各级各部门要克服麻痹松懈思想,进一步增强紧迫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深刻把握当前安全生产形势及事故发生规律,紧盯今冬明春及元旦、春节期间的安全监管,专题分析研究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集中力量、集中精力深入开展“打非治违”,全面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同时,要在认真总结全年工作的基础上,按照《德州市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及早谋划明年工作思路。
  二、狠抓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一)道路交通领域。公安交警部门要增加路面警力,加大路面巡查力度,严肃查处超速、超载、超限、疲劳驾驶和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加强对客运车辆、校车、旅游包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安全检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交通运输行为。交通运输、住建、城管执法、公路等部门(单位)要加强对道路的养护工作,保障公路安全通畅。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公路等部门(单位)要根据天气情况和路面状况,科学合理地采取限速、限量和封闭等措施;必要时要根据有关规定适时采取交通安全管制措施,严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危险化学品领域。安监部门要根据季节特点,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环节安全监管,要督导企业扎实开展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加强风险辨识和事故防控能力,严格执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防冻、防火、防爆、防泄漏措施,加强对关键环节、关键部位、关键工艺的安全监控和检查,严防事故发生。同时,要督导企业结合错峰生产有关要求,严格执行《山东省化工装置安全试车工作规范》,加强化工装置开停车环节的安全监管,制定科学合理的开停车方案,确保安全。
  (三)烟花爆竹领域。今年是我市烟花爆竹生产企业退出市场的第一年,烟花爆竹“打非”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烟花爆竹打非办要认真履行好牵头职责,及早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公安、安监、工商、质监、交通运输和供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强化对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问题突出和有烟花爆竹生产传统地区的排查检查,重点检查闲置厂房及院落,特别是村庄偏远地段和行政区域交界地带等可能非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的场所,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行为。要建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从业人员档案,定期进行跟踪督查和宣传教育,坚决杜绝该类人员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
  (四)工贸领域。安监部门要紧盯涉氨涉氯、粉尘涉爆、涉及煤气发生炉及冶金企业,进一步深化和巩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成效,持续开展安全生产“保底行动回头看”。强化高温金属液体作业环节安全监管,监督企业加强高炉、容器、起重、吊运等关键设备的检测检验和维护检修,加强煤气系统现场管理,严格执行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和检修以及停产后复工等环节的各项制度,严格落实有限空间作业规程,防止泄漏、中毒、爆炸等事故发生。
  (五)消防领域。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学校、医院、各类酒店、宾馆、商(市)场、网吧、车站、影剧院及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监管,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对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单位,要坚决停产停业整改。公安派出所要对辖区内的“九小场所”严查细管,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六)建设施工领域。住建部门要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进一步深化建筑施工专项治理,深入开展高支模、深基坑、脚手架、起重机械等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整治,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严禁雨雪、大风天气强行组织施工。
  (七)其他行业领域。水利、旅游、教育、质监、公用事业、城管执法等部门也要结合行业(领域)特点,开展重点领域、重点区域专项整治,加强交叉领域、边缘领域的安全监管,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白。
  三、以网格化为依托,加强安全生产群防群治
  要组织、指导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和各类企事业单位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群防群治工作,发动广大群众及企业员工开展安全巡查、隐患举报,及时发现、消除安全隐患,制止、打击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要在前期企业摸底排查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网格化、实名制”台账,健全安全生产网格化日常运行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考核奖惩机制,建立安全生产网格化长效机制,实现动态管理、全程管控。要通过范围定格、网格定人、人员定责,充分发挥村(社区)网格员作用,延伸安全监管触角,实施群防群治,努力构建城乡一体、全域覆盖、资源整合、上下联动的安全生产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全面提升生产安全事故防控水平,切实做到安全隐患全面排查、全面整改、全面监管,实现安全生产监管区域、监管企业全覆盖。
  四、强化督导考核,推动安全生产取得实质性进展
  各级各部门要针对地区和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或群众、媒体反映的突出情况,及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要坚持事先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四不两直”原则,采取暗访、夜查、走访、座谈等方式,全面验证安全生产工作落实情况和成效,及时发现不足、改进措施。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反复检查,强化督促,及时整改发现的安全隐患。一时不能完成整改的,要严密监控并落实好安全措施,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必须停产停业整改。同时,要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安全生产年度考核的推动促进作用,做到考核要严、成绩要实,准确反映存在问题,杜绝报喜不报忧、成效失真失实。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歪曲事实、掩盖问题的,一经发现将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并倒查企业、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严肃问责。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德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11月1日


德州市安监局 版权所有 制作维护:德州市安监局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IE6.0以上版本浏览器

鲁公网安备 37149202000028号